中京电子: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由独立董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应为 专业会计人士。 非独立董事委员同样应具有财务、会计、审计或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