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尔特: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业务开展基础 -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目的是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4] 业务交易规则 - 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合约外币金额不超外币收(付)款预测量[4] - 用自有资金开展,按批准额度控制资金规模[5]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等上限满足条件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6] - 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业务范围、额度及期限预计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7] 业务管理 - 财务总监负责日常管理,分子公司总经理无最后审批权[7] - 计划财务中心是经办部门,内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9] 信息披露 - 按规定披露信息并公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17] - 业务亏损或潜亏达规定标准应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7] 档案保管 - 业务档案和原始档案由计划财务中心保管30年[17] 制度相关 - 制度依国家法规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修订[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