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矿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山东矿机山东矿机(SZ:002526)2024-04-23 10:5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须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岗位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股东大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6] 独立董事工作相关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1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19] - 董事会会议相关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独立董事决策与会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6] 独立董事待遇与保障 - 公司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1] - 公司可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1] 制度相关 - 制度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23]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3] - 制度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修订[23]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 - 文档时间为2024年4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