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基本信息 - 2010年12月7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代码002516[14] - 注册资本147,083.8682万元[14] - 法定代表人为龚旭东,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14] 激励计划概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310.00万股,占股本0.89%[19]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9] - 授予价格每股2.50元[23] - 激励对象共7人,包括董事、高管[36]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20] - 授予与解除限售间隔不少于12个月[20]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2个月,比例40%[21]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4个月,比例30%[21]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36个月,比例30%[21] 激励计划程序要求 - 实施需履行多项法定程序,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34]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日[34] -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34][38] - 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股票情况[3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