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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丰股份: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辉丰股份辉丰股份(SZ:002496)2023-10-09 10:51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19日公告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5] -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3年10月9日14:00在上海嘉定区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6] 出席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448,746,051股,占比29.7658%[7]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447,544,066股,占比29.6861%[7]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1,201,985股,占比0.0797%[7] 选举结果 - 仲汉根等6人当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 - 李昌莲等3人当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5] - 王彬彬、施伟锋当选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19] 议案表决 - 《选举仲汉根为非独立董事》获448,310,052股赞成,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99.9028%[9] - 《选举李昌莲为独立董事》获448,310,052股赞成,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99.9028%[15]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同意股数为448,313,0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5%[20] 决议情况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20]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