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华斯股份华斯股份(SZ:002494)2024-10-09 11:2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50万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731.0718万元[2] - 公司股份总数为37731071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1] 股东信息 - 贺国英认购股份4800万股,占股份总额比例68.56%[10] - 贺树峰等四人各认购股份270万股,占比均为3.86%[10] - 吴振山认购股份120万股,占股份总额比例1.71%[10] - 深圳市众易实业有限公司认购股份818.18万股,占股份总额比例11.69%[10] - 肃宁县华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82万股,占股份总额比例2.60%[10] 股份转让与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18] - 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2][24] - 股东对召集程序等有瑕疵的决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自决议作出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2][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1]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71][72]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72]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87,88]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8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为1/3[9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7]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0] 交易与担保 - 应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事项,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占比50%以上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批准[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