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制度审议 - 制度经2024年4月19日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1] 汇报与审查 - 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总裁向独立董事等汇报重大事项[5] - 独立董事审查年报程序和资料充分性并签署确认意见[7][8] 审计相关 - 审计委员会讨论审计费用合理性并提建议[7] - 审计委员会审阅报表、表决报告并评价内控[9][8][1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审议通过日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4]
制度审议 - 制度经2024年4月19日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1] 汇报与审查 - 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总裁向独立董事等汇报重大事项[5] - 独立董事审查年报程序和资料充分性并签署确认意见[7][8] 审计相关 - 审计委员会讨论审计费用合理性并提建议[7] - 审计委员会审阅报表、表决报告并评价内控[9][8][1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审议通过日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