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化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董监高交易规则 - 买卖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并核查信息披露及提示风险[5] - 规定时点或期间内2个交易日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7]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7] - 上市交易3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不得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11] - 定期报告等公告前不得买卖股票及衍生品[12] - 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相关融资融券及衍生品交易[13] 减持与披露要求 - 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5]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15]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 买卖前至少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秘书[17] - 买卖后2个交易日申报并公告[18] 监督与违规处理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披露情况[17] - 违规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18] - 持股变动达规定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9] - 违规收益归公司,严重处分或交部门处罚[2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施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