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中原内配中原内配(SZ:002448)2023-12-12 07:55

提名委员会设立 - 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规范董事和高管选任[2] 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6] 会议规则 - 提前7日通知全体委员[13]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经与会委员过半数通过[13] 人选建议与实施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总经理前1至2个月提建议[11]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