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会议与授权 - 2020年9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12] - 2022年11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13] - 2023年11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13] 业绩情况 -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4.23亿元,净利润为2.42亿元,达业绩考核要求[18] 激励对象情况 - 5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3.65万份未行权股票期权,回购注销2.55万股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6] - 除5名离职对象,其余122名激励对象绩效达考核要求[18] 行权与解除限售 -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均为20%[17] - 119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37.332万份,占总股本0.1502%[20] - 113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42.288万股,占总股本0.1557%[21] 注销与回购 - 截至2023年11月17日,注销第二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5.1万份股票期权[23] - 公司拟回购注销2.5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02元/股[25] 后续事项 - 本次回购注销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4][27] - 公司就行权、解除限售、注销、回购注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