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架构与职责 -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决策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证券部是职能部门[6] - 证券部具体负责信息披露、沟通、报告编制、会议筹备等工作[8] 工作原则与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遵守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 - 避免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慎泄露需立即公告[3][4] - 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防止信息泄露[6] 人员要求与培训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了解公司及行业,具备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9]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9]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相关机构[10]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有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经营管理、ESG信息[10] 沟通方式与活动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等[11][12] - 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3]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提前公告,原则上非交易时段召开,参与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11] 记录与存档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和公司网站刊载[15] - 接待特定对象资料由证券部存档,期限十年[18] 突发事件处理 - 不实或夸大负面报道影响股价时及时澄清,必要时申请临时停牌[1] - 出现重大不利诉讼或仲裁危机及时披露并动态公告,评估影响并公告[1] - 其他突发事件向董事会秘书汇报确定处理意见[1] 投诉与纠纷解决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投诉机制[1] - 与投资者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规定执行,与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
众业达: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