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健康: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1月)
长江健康长江健康(SZ:002435)2024-01-11 10:04

审计人员及报告机制 - 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3人,设部长1名[4]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审计工作安排 - 每季度结束后进行综合审计,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 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2]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2][13] 审计流程与处理 - 审计三日前发书面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19] - 被审计对象有异议可一周内向总裁申诉,总裁15日内处理[19] 审计档案与保管 - 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将审计档案送交档案室归档[19] - 工作底稿和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5年,其他10年[20] 其他规定 - 部长每年年度董事会前编制上年度审计总结并述职[20] - 内审人员违规董事会给予处分并追究责任[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