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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资本: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粮资本中粮资本(SZ:002423)2024-08-25 07:3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情形时原则上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后10日内书面反馈[6][7][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9] - 特定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0] - 相关主体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 - 特定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4]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6]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股东发言每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21] - 特定情形实行累积投票制[23]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相关主体提名[23] - 对应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由相关主体提名[23]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29] - 股东会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结束时间[3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并列明相关信息[31]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31]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特别提示[31]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 股东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应尽快处理并公告报告[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或方式违规股东可请求撤销[36] - 未被通知参加会议的股东可请求撤销决议,1年后撤销权消灭[36]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