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昌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1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8] 审计委员会规定 - 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0]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0]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2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2]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2]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22] 监督与处罚 - 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管理[23] - 相关主体违规,中国证监会可采取监管措施并处罚[23] - 满足一定情形,独立董事可认定无主观过错,不予行政处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