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有六种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由董事会等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提名[14]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7]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15] - 满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5] 独立董事补选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9] - 辞职致问题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20]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0]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3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22]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审计委员会 - 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6]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6] - 按时发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6]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人协助[37]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合理费用[40] - 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41] 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8] - 独立董事异议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41]
齐翔腾达: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