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利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发行进展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于2023年4月20日通过深交所审核,4月22日报送注册稿,5月23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1] - 公司将在批复、股东大会决议和财务数据有效期内发行[11] 人员变更 - 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超离职,变更后签字会计师为索保国、肖秋雨,索保国从业26年,肖秋雨从业10年[1][2][3] - 原签字律师司瑞离职,变更后签字律师为韦炽卿、孙赓,韦炽卿从业11年,孙赓从业2年[5][6] 财务审计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 -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 合规情况 - 公司未出现影响发行新股的情形[9] -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9] - 2023年6月1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2号[10] - 2023年2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92023003号》,尚未结案[10] 公司状况 - 发行人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9] - 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9] - 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9] - 发行人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无重大影响的人员变化[9] - 公司未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预测[10] - 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无重大诉讼、仲裁和股权纠纷及潜在纠纷[10] - 公司无大股东占用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情形[10] - 公司未发生影响持续发展的重大变化[10] - 公司业务、资产等独立性未发生变化[10] - 公司主要财产、股权无限制性障碍[10] - 自2023年4月22日至承诺函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发行上市及投资决策的重大事项[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