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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北京利尔北京利尔(SZ:002392)2023-12-20 10:47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候选人提出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 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依据[9]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0] 职权行使 - 可独立聘中介审计,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出席会议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需关注[12] - 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3] 工作时间与记录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5]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5] 述职报告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6] 会议资料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18]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8] 津贴与制度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大会通过,年报披露[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24] -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