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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新亚制程新亚制程(SZ:002388)2023-12-21 11:54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条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 料,并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 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并担任召集人。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4、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