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数据:广发证券关于科华数据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 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华 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或"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科华数据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 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1 号),公司 于2023年8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4,920,68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 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 149,206.8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148,066.32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