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参与情况 - 21名股东(或代理人)参会,代表496,796,683股,占比44.5899%[6]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股东同意率99.8831%,中小股东98.8338%[7][8] -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股东同意率99.8831%,中小股东98.8338%[8]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股东同意率99.8878%,中小股东98.8812%[9] - 《关于修订<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同意率99.8831%,中小股东98.8338%[9][10] - 《关于修订<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股东同意率99.1839%[1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议案,股东同意率99.1839%,中小股东91.8607%[11] 其他 - 会议通知中全部议案获审议通过[11] - 特别决议事项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股份审议通过[11] - 公司单独统计并公布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11]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