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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龙蟒: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川发龙蟒川发龙蟒(SZ:002312)2024-05-27 10:58

激励计划规模与对象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136人,可解除限售股票171.76万股,占总股本0.0908%[3]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524.12万股,首次授予1219.30万股,预留授予304.82万股[6]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20人[6] 解除限售比例与业绩考核 - 首次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均为40%、30%、30%[8][9] - 2022 - 2024年各解除限售期有相应营收增长率、扣非净资产收益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考核目标[12] 时间节点与操作 - 2021 - 2022年完成激励计划审议、公示、备案、授予等流程[17][18][19][20][21] - 2022 - 2024年多次回购注销离职或不符合资格对象的限制性股票[24][25][27][28][30] 业绩情况 - 2020 - 2022年扣除已剥离非主营BPO后营收从44.36亿到99.81亿,增长率125%[34] - 2022年扣非后净资产收益率12.21%,高于目标及行业平均[34] - 2022年扣除已剥离非主营BPO后应收账款周转率37.27,高于目标[34]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 132名激励对象绩效为A或B,解除比例100%;4名为C,比例80%;0名为D[34] 授予调整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20名调为143名,授予股票由1219.30万股调为496.50万股[38]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49名调为42名,授予股票由124.125万股调为120.625万股[39] 各方意见 - 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同意办理解除事宜[45] - 法律顾问认为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符合规定[47]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事项未损害股东利益[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