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关于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或者有异议的相关说明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或者有异议的相关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0 月 30 日,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州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 233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董事李昂对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及 8 月分别与两家贸易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并分别预付 31,000 万元及 23,000 万元,占总合同价款的 80%,并于 2023 年 10 月全额收回。 经查询工商信息,以上两家贸易公司为关联公司,且注册资金较低,与本次贸易 金额不匹配,公司与两家贸易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必要性、合理性存疑,无法判 断是否存在通过预付款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公司仍未 提交相应、充分的佐证材料,因此结合公司经营特点、提供的相关资料分析、判 断,认为上述预付的资金属于资金拆借的可能性较大,如确属于资金资助,则不 应在三季报"预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