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齐心集团齐心集团(SZ:002301)2023-12-12 10:2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最近36个月内有特定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0]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欠缺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低,辞职报告下任填补后生效,公司60日内补选[1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2]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特定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7]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0]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公司原则上提前3天通知独立董事参加专门会议并提供资料[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2/3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3]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及时发通知和提供资料[25][26] - 2名以上独立董事因资料问题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公司相关人员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履职受阻可报告[26] - 独立董事履职信息披露公司及时办理[27] -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董事会预案、股东大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7] 制度制订与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订并解释,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