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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装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华明装备华明装备(SZ:002270)2024-04-10 12:1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正副主任委员各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不定期,提前七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定全体过半通过[12]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可通讯表决[14] - 必要时可邀人员列席、聘中介机构[15] - 会议有记录,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3]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