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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南: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大东南大东南(SZ:002263)2024-04-09 09:03

会议安排 - 2024年3月13日审议通过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5] - 2024年3月15日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6] - 2024年4月9日现场和网络投票召开股东大会[6] 会议情况 - 8人代表525,660,320股,占27.9851%参会[8] - 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12项议案[7][15] - 律师认为召集、召开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