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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南: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大东南大东南(SZ:002263)2024-03-14 10:52

委员会组成与提名 - 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3]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做出的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1] 职责与政策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6] - 董事薪酬及激励政策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高管薪酬及激励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6] 任期与记录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