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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南: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大东南大东南(SZ:002263)2024-03-14 10:54

定期报告审计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2] 董监高交易限制 - 董事、监事、高管在特定报告公告前特定时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4] 财务责任与审议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4]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应核查拟聘年审会计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资格,在年审前后与相关人员沟通[8] 审计委员会工作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安排,督促提交审计报告[10] - 年审前后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表决后提交董事会[10][11] - 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评价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11] 事务所改聘规则 - 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事务所,确需改聘需经多环节决议并披露[12] 内控管理 - 内审部门制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审计委员会评价内控情况并形成报告[13] - 内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审议内控报告前提交检查监督工作报告[13]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需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5] 业绩快报修正 - 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公司应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19]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7种情形之一,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半年度3种情形之一,需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预告[20]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21] - 半年度业绩预告披露时间最迟不晚于7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披露时间最迟不晚于1月31日,季度业绩预告自愿披露[21] - 以区间方式业绩预计,业绩变动范围上下限区间最大不超50%,鼓励不超30%[22] - 实际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2] 业绩快报审计 - 公司发布的业绩快报数据和指标应事先经过内部审计程序[23] 延期披露处理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5] 报告计划制定 - 董事会办公室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编制定期报告工作计划,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材料[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