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南: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提前三天送达,紧急情况除外[10] - 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0]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2] - 有利害关系未披露,表决无效,累计两次失去资格[14] 其他 - 现场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4]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施行[1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