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利尔化学:利尔化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利尔化学利尔化学(SZ:002258)2023-12-28 08:19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5]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情形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4]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4]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6] - 特定情形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60日内完成补选[8][9]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资料保存与通知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6]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3]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的股东[23]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4] - 冲突按新规定执行[24]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