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监事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8]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9]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9] - 现任董监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9] 股份减持规定 - 董监高、大股东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1] - 减持完成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12] - 董监高、大股东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2]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解除关系后6个月内共同遵守减持规定[13] - 董监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3] 股票买卖限制 - 董监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7] - 董监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7] - 董监高和5%以上股东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收益[1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的25%[23]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23] - 大股东集中竞价三个月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的1%[25] - 大股东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25] - 大股东大宗交易三个月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的2%[25] 其他规定 - 董监高离任6个月后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解锁[27] - 近三年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净利润30%,控股股东等不得减持[21] - 锁定期间董监高股份权益不受影响[29] - 董监高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报告和披露[30] - 董监高离任后三年内再被提名,公司应披露聘任理由和买卖情况[30] - 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利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买卖股份[32] - 控股股东、实控人买卖股份应遵守公平披露原则[32] - 控股股东、实控人买卖股份应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32]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控制企业买卖股份应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32] - 控股股东、实控人转让控制权应协调新老股东更换和管理层过渡[32] - 控股股东、实控人买卖股份增减比例达1%,2个交易日内公告[3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7][38]
泰和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