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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华东数控华东数控(SZ:002248)2023-12-18 03:48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4] - 董事人数低于6名等情形出现,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会议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应在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15日前通知[8] - 相关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8][9]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8][9] - 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董事会2日通知其他股东[16] 会议时间与地点 - 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当日上午9:15,结束不早于下午3:00[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股东大会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24] 会议相关要求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坚持朴素从简原则[23] - 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也可聘公证人员[24] -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提前24小时备置,授权签署文件需公证[27] 会议报告与表决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30] - 股东大会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34][35]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决议需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选举董事、监事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35] 选举与决议 - 改选董事、监事提案通过后,新任人员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36]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43]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6]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8]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49] - 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9] -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38] - 股东大会记名投票,未填表决票视为弃权[39] - 表决前推举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多方负责[39] - 会议记录永久保存[48] - 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