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6月修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 就董事和高管薪酬向董事会提建议[7]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7] - 高管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7] 资料提供与细则生效 - 公司相关部门为决策提供财务等资料[9]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