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耐股份: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则(2023年8月)
为进一步完善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 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濮 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年度报 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和披露过程中,公正、廉洁、勤勉尽 责地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投资者利益。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 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则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 师事务所的沟通,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一条 本工作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据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