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均无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96%以上[6]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多项制度加强管理,如《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6][7][9]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金额≥上年度合并总资产0.2%或收入总额0.5%[11] - 非财务报告内控按直接财产损失划分不同等级缺陷标准[13]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4] -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