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国统股份国统股份(SZ:002205)2023-12-08 08:0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不得提名[9]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提名[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会计岗位5年以上全职经验[9][10] 独立董事提名与审查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候选人未取得资格证书应承诺参加培训并取证[11] - 提名委员会应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核查并形成意见[11] 独立董事任期与辞职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3] - 辞职致占比低于三分之一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8]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履职关注专门委员会重大事项可提请讨论,章程应规定相关事项[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 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0] 专门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20]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指定部门人员协助履职,保障知情权[26][27] - 及时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27]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41]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42]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