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与运作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考核与薪酬方案 - 对董事、高管考核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提报酬方案交董事会审议[12]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0]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0] 提案与否决权 - 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2]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