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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成飞集成成飞集成(SZ:002190)2023-12-28 10:0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8] - 定期报告在审议批准的董事会召开后两个工作日内组织披露[19]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9][10] 特殊情况披露 - 业绩泄露或传闻致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1]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公司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事件[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属重大事件[15] 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6] - 公司应在董事会等就重大事件作出决议等时点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16] - 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涉及公司收购等致股本总额等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7]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18]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4] - 经营发展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日常工作[24] - 董事等履行职责相关文件资料由经营发展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由经营发展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股权变动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28] - 公司董事等应对公司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30]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对外发布信息需经经营发展部编制、保密部门审核等多道流程[22] 信息披露监督 -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监督,定期检查[27] 保密工作 - 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信息披露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4]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等[34] 资料保管 - 经营发展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0] 违规处理 - 有关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组织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45]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46] - 信息披露不准确造成严重影响,公司对审核责任人给予处分[47] 年报差错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适用于公司董事等人员[4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六项原则[46] - 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由经营发展部会同财务部处理[47] -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应如实披露相关情况[47] 责任追究情形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47] - 三种情形下公司应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罚[48] - 责任人有特定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罚[49] - 责任人有特定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49] 责任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行政和经济责任追究[49] - 董事会可视情节采取一种或数种形式追究责任[50] - 一次性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情节确定[50] 申诉复议 - 被追究责任者可在30日内提出书面申诉并复议[50] 其他规定 - 本制度中“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2]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其他规定执行[5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原制度作废[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