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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成飞集成成飞集成(SZ:002190)2023-10-26 11:24

子公司范围 - 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3] 担保额度限制 - 各级单户子企业担保额不得超过本企业最近一期净资产的50%,向全资SPV子企业提供的担保计算比例时可剔除[6] - 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批[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6]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须经股东大会审批[6]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经股东大会审批,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8] 审批流程 - 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8] - 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 担保申请 - 被担保人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公司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9] 担保费用 - 被担保人按所提供经济担保金额的1%交担保保证金[16] - 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含5年)的担保手续费按1‰乘以担保年限收取,担保债务年限在5年以上的按6‰收取[16] 担保监督 - 公司财务部每半年至少对担保项目跟踪和监督一次[18] - 公司财务部按季度填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表并报送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内部审计部门[18] - 公司按季度报送担保监测数据,担保余额按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填报[18] - 公司财务部至少每季度与银行等相关机构核对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21] 债务处理 - 被担保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公司按主债务利率上浮20%收取资金占用费[23] 担保预算 - 公司应于每年11月底前梳理需提供担保的事项,编制《年度拟提供担保项目预算表》[24] - 公司需于12月15日前将次年度的担保预算报上级单位,获批后按决策权限执行,需股东大会审批的要召开大会通过[25] - 已纳入担保预算且关键要素未重大变化,按担保预算办理;发生重大变化按规定处理[25] - 未纳入年度担保预算的担保事项,按预算外担保事项管理并逐级审批[26] 责任追究 - 公司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担保[27] - 相关审核部门及人员或高管未按程序履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责任[27] 预算调整 - 拟提供担保金额超出已批准预算,需履行追加担保金额审批程序[30] - 除担保金额外的其他担保关键要素重大变化,按预算外担保事项管理[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31] - 本制度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