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控制: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海得控制海得控制(SZ:002184)2023-12-29 08:2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八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两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9]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3] 会议出席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委托出席有多项限制[17]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传真等方式[18]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意向分三种[22] - 提案一般需超半数董事赞成通过,担保有额外要求[2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通过,不足三人交股东大会[26] 会议决议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7] - 利润分配决议有流程要求[28]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29] - 部分董事认为无法判断时会议暂缓表决,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0]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秘书记录会议,可视需要安排纪要和决议记录[31][32][33]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4]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保密[35] 会议档案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十年[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