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变动 - 2007年9月11日首次发行1450万股,10月12日上市,股份总数56932192股[7] - 2008年5月5日每10股转增5股,股份总数变为85398288股[7] - 2013年5月28日非公开发行32400000股,股份总数为117798288股[7] - 2014年7月8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26305361股,总股本变为144103649股[7] - 2015年6月24日每10股转增6股,总股本增至230565838股[7] - 2016年4月14日非公开发行新增59348859万股,股本变更为289914697股[7] - 2016年7月29日每10股转增16股,股本变更为753778212股[7] - 2021年12月24日每100股转增69.384138股,股本增加至1276780727股[8]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7]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27]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3] 质押与收益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34] - 董监高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7] 收购决议 - 因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收购股份需经股东大会决议[24] - 因员工持股等情形收购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4] 注销期限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10日内注销,因合并等情形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4]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六种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 - 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43]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51]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51]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规定[5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3]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5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1] - 董事会和监事会应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70]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推举他人[59]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60]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7]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30%以上,选举董监实行累积投票制[70] - 候选董监当选票数规定[70][71] - 通过派现等提案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75] 董事会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97] - 兼任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79]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81] - 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2日内披露[82]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结束后1年内忠实义务有效[8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10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四种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88] - 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公告[8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1] - 临时会议通知提前5日(不含当天),紧急情况除外[9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3] 管理层与监事会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5][96] - 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01] - 监事会由不少于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3][104]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3] - 监事会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并提书面意见[104] 财报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7]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7]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11]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12] - 原则上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13]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3]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规定[11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5] 会计师事务所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9][120] 公司变更 - 合并、分立、减资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8][129] 公司解散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3] - 因特定情形修改章程经2/3以上股东通过可存续[133] - 因特定情形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133] - 清算组应通知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134] 控股股东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决议的股东[141] 通知与披露 - 股东大会以公告方式通知,董事会和监事会按章程规定通知[124][126]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126] - 不同通知方式的送达日期规定[124] 章程生效 - 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143]
东方智造:公司章程(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