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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宁波东力宁波东力(SZ:002164)2023-12-11 12:2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任期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7]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等[7] 薪酬审议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10] - 董事薪酬计划须经董事会同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12]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5]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