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情况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2] - 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6]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31]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32] 制度建设与管理 - 公司建立科学高效、分工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7] - 制订《发展战略管理制度》落实发展战略[9] - 制定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10] - 搭建企业质量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10] - 合规部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3] - 建立有效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程序控制企业风险[14] - 建立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严格进行会计基础管理工作[15] - 对货币资金支付建立严格授权批准程序并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管理[15] - 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且无投向变更或违规使用情况[16] - 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系并对各子公司预算实行统一管理[16][17] - 严格依据制度开展对外投资项目并合理控制投资风险[17] - 建立客户信用管理机制并强化应收账款管理[18] - 对采购过程采取动态跟踪管理并保障委托加工产品供应[19] - 制定制度控制产品生产过程及成本[20] - 通过多种方式提升产品性能和市场竞争力[22] - 本年度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24]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利润总额潜在错报:一般缺陷为错报<利润总额的0.8%,重要缺陷为利润总额的0.8%≤错报<利润总额的1.8%,重大缺陷为错报≥利润总额的1.8%[28]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资产总额潜在错报:一般缺陷为错报<资产总额的0.5%,重要缺陷为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重大缺陷为错报≥资产总额的1%[28]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营业收入潜在错报:一般缺陷为错报<经营收入的1%,重要缺陷为经营收入的1%≤错报<经营收入的2%,重大缺陷为错报≥经营收入的2%[28]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一般缺陷为损失<资产总额的0.5%,重要缺陷为资产总额的0.5%≤损失<资产总额的1%,重大缺陷为损失≥资产总额的1%[33]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包括公司董监高舞弊等4种情况[29]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性标准包括未依准则选应用会计政策等4种情况[29]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包括缺乏民主决策程序等多种情况[30]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性标准包括民主决策程序不完善等情况[30]
汉钟精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