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 - 八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3]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3]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4]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出[5]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7] - 董事对文件确认意见不得委托签署[8]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讯召开[8] - 未通知提案一般不得表决[9]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方式[10] - 董事表决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0]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11] - 担保等事项有额外同意要求[11][12] - 关联董事回避有表决规定[12]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2] - 部分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12] - 董事会不得越权[12]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16]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13][14]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记录[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