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钢闽光: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制订)
三钢闽光三钢闽光(SZ:002110)2023-12-01 08:24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任职[4] - 连续任职已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公司任职人员不得担任[10]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不得为候选人[8]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为候选人[8] - 过往任职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被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不得为候选人[8] 独立董事设置要求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4] - 设3名,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中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6] 独立董事解除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16] - 提前解除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可提异议[17] - 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7][18]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即可支出[20][30]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28]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8] - 涉及披露事项未说明或及时披露,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3] - 两名以上书面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提议未被采纳,应向深交所报告[24]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0]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2024年9月3日止为过渡期[33] - 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规定以符合办法及制度[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