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股份: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1月)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 14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第四章 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是 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