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股份: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股份"、"公司"、"发行人")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323 号)。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业绩 相比 2022 年同期大幅下降,该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发行人仍 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条件。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7 号》等规定,公司对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后至本 承诺签署日期间发行人会后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自查,并出具说明及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 2023 年半年度业绩下滑且亏损情况及原因分析 (一)发行人 2023 年半年度发行人经营业绩情况 2023 年半年度,发行人实现净利润-14,217.57 万元,同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