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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鲁阳节能鲁阳节能(SZ:002088)2024-02-06 11:48

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1月17日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1] - 1月19日至28日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 员工反馈与处理 - 公示期收到核心业务骨干标准等反馈意见[2][3] - 2月1日监事会要求董事会解释[4] - 2月5日董事会作出解释说明[4]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任职资格合法有效,无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5][6] - 为公司(含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等[7] 监事会意见 - 认为董事会解释合理且不违法[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