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德: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万邦德万邦德(SZ:002082)2023-12-13 11:2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2]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13]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3] - 紧急或全体同意可随时发临时通知并豁免时限[14]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15] 会议出席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7] 会议方式与提议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召开[1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等可提议延期或缓议[20][27] 决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或现场举手表决[25] - 一般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事项有额外要求[2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26]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7] 会议记录与档案 - 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内容[29]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29]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至少十年[30][32] 规则生效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及修改[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