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锁定与转让 - 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7] - 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基数[9] - 账户持有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额度为持有股份数[9] - 董事等离任后6个月内所持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10][11]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0] 信息报告与披露 - 董事等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5]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3]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6] - 公司董事等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到规定的,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0] 交易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8]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21]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反规定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18]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的规定[18] - 公司董事等应确保特定自然人等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20] - 公司董事等买卖公司股票违反制度,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追究责任[24] 制度管理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2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订时亦同[24]
瑞泰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