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修改 - 公司对《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制度名称变更[2] - 董事会职权中聘任或解聘人员增加总会计师[3] 关联交易 - 与同一关联法人交易,单项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4] - 与同一关联自然人交易,单项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成交超30万元[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修订后增设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4] - 公司董事会成员有3人[5] 董事提名 - 单独或合并持有股本总数5%以上股东可向董事会提董事候选人建议名单[5] - 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6]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致相关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情形,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公司2个月内完成补选[7] - 公司设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7]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9] - 公司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撤换;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8] - 独立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低于章程规定最低要求,辞职报告在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8]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 - 独立董事需对提名任免董事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0] - 公司股东等对公司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独立董事需关注[11] 资料保存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至少保存5年[12]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13]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3]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不完整等可书面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14]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等方式[15] 其他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15]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15]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12][13]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13]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13]
粤水电:《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